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鋼骨架輕型板的防火
鋼材具有的強度高、延性好優點決定了鋼骨架輕型板鋼結構則具備自重輕、抗震功能好、承載才能大的特性,一起鋼結構可場內加工,施工周期短,一起材料又是可回收利用。因而,不論在國內仍是國外鋼結構修建都得到了廣泛的運用。
但鋼結構有一個喪命缺點:抗火功能差。為了使鋼結構在火災中較常時刻地保持強度和剛度,保證人們的生命和產業安全,在實踐工程中采用了多種防火保護辦法。依據防火原理不同,防火辦法分阻熱法和水冷卻法。阻熱法又可分為噴涂法和包封法(空心包封法和實心包封法)。水冷卻法有水淋冷卻法和沖水冷卻法。本文將具體介紹各種防火辦法,并比較其優缺點。
1、鋼骨架輕型板鋼結構的耐火極限與耐火功能
鋼結構的耐火極限是指構件在標準耐火試驗中,從遭到火的效果時起到失掉穩定性或完整性、絕熱性止這段反抗火效果的時刻。
鋼材自身盡管不會起火燃燒,但鋼材的材性受溫度影響很大,但在250℃鋼材的沖擊韌性下降,超越300℃,屈服點與極限強度明顯下降。實踐火災下,荷載狀況不變, 鋼結構失掉靜態平衡穩定性的臨界溫度為500℃左右,而一般火場溫度達到800~1000℃。因而,火災高溫下鋼結構很快地會呈現塑性變形,發生局部破壞, 終究形成鋼結構全體坍毀失效。
鋼結構修建有必要采取防火辦法,以使得修建具有滿足的耐火極限。防止鋼結構在火災中敏捷升溫到臨界溫度, 防止發生過大變形以至修建物坍毀,從而為救活和人員安全分散贏得寶貴時刻,鋼骨架輕型板防止或減少火災帶來的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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